丰顺县助学会助学申请、家访、审核流程实录
4月初,助学会收到某中学陈同学助学申请。
5月23日助学负责人飞扬带领会员虎哥、浪漫鱼余老师、陈老师等四人,
前住陈同学的家中进行家访。经家庭现场查看户口本等相关资料,现场进行必要的拍照(照片隐去),并对家庭情况进行了解:他们家住房破旧,前年受益政府危房改造项目资助进行了改造,也有借款。陈同学父母亲在东莞打工,有个姐姐在肇庆读卫校第二学年,弟弟颖川中学读初二,因距离家远,俩姐弟平时是寄住汤西小姑家。她爷爷有冠心病,每月要千多元的药费。陈同学成绩优良,上次全年级考是一百三十多名,学校有给她国家助学金 (每学年1500元)。家访的虎哥余老师陈老师三人的意见都同意资助,飞扬不同意资助,认为是经济是紧张也有压力、有欠款(危房改造所借),但也有一定的收入,且有国家助学金。
根据助学会章程规定,以上材料在丰顺县助学会业务群进行了公告,并通知所有业务骨干进行投票表决(群内人员包括助学会理事、财务、会计、各片区负责人共30人),经过两天的投票共有28人进行了投票(因有两位片区负责人无法联系上,未投票),其中1人投中立票,16人投不同意资助票,11人投同意资助票。依据投票人数超过半数,且不同意资助票超过半数,因此,助学会作出对陈同学的申请不通过,不予资助的决定。由家访人告知申请人。
以上是丰顺县助学会对申请对象进行家访、投票审核的操作流程,体现民主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。
以后助学会将继续按以上流程对收到的助学申请进行操作,请各爱心人士监督和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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